2010-05-16

關於瀰宮

文/鍾得凡

直到現在已過而立之年,還是時常想起「藝術」的作用是什麼?

是某一天夜裡,丁凡宴請我和克里斯去華山裡面那家食物不錯的pizza店吃飯,點了很多種,酒足飯飽後,不消十分鐘就大致把要做的事情說完了。
繞場一週,完結。

之後的日子,廢墟的諾大空間開始一點一滴的變化,紅絲線、綠草皮、鐵條、鋼絲、石塊、木頭……最後以燈光、投影和音樂來完成這個空間。當然這是我所看到的部分,也許還有很多我沒看到的部分。

玩銳舞的人,一定愛死入口的蘑菇群,恨不得摘一朵下來打成冰沙;心思細膩的人也一定會被宏觀而微的細菌城市蠱惑,仔細找尋台北生活的蛛絲馬跡;稍微具有好奇心的人,沒有不想爬上溫暖的方形鐵樹……

這是一個遊樂場,對於創作者和觀者皆是,記得丁凡總在她的發表中說,她喜歡做工,身為一個無所事事的觀者(參與者),我也喜歡待在整個環境中。

靜謐,我指的不是無聲,而是沒有雜音,沒有身體和心裡的雜音,也無須言語,每一個作品間,或作品和觀者/參與者的互動當下完成。

讀研究所的時候,大量的書籍,案牘勞形,無法選擇自己的喜好,但竟有時也會有純粹得到知識的樂趣。雖然我並不知道「純粹得到知識(的樂趣)」有什麼作用?後來我都歸結那是完成人生的一種方式。

我看「瀰宮展」,也不覺得這一大群人是為了什麼,所以沒有雜音,所以很純粹。每當我布出會場抽煙時,看著裡邊想,怎麼會有這麼奇妙的一群人,然後就走進會場呆呆坐著;又有時我看著觀賞/參與者從外頭的潛台詞,這是什麼?好像很好玩。接著「很認真」地看著每一件作品,然後走出時的潛台詞,哦!這是藝術!?還蠻有趣的。更有甚者,我讀不出有任何的潛台詞,這時我就知道該是我熄掉菸,繼續進去發呆的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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